盲盒圈惊现“时间刺客”!盗版竟比正版早出生?
你见过比正版更早上市的盗版吗?当设计师还在给盲盒穿外衣,山寨厂已把仿品塞进快递!近期,翁源法院审结一起盲盒著作权侵权纠纷,今天,让我们打开这颗“早产”的盗版“豆豆”,解剖其中的玄机。
据悉,此前张某某已成功申请“豆豆旅行记系列IP”著作权。为创作该IP,他倾注大量精力心血,经过多次设计、研究完成创作,作品具有独创性。张某某本打算将其制作成盲盒推向市场,为此耗费大量时间与金钱成本。若“豆豆旅行记系列IP”盲盒顺利推出,可创造巨大市场价值。然而,肖某某却在“豆豆旅行记”盲盒上市前,恶意抄袭其作品形象,仿造侵权产品流入市场销售。尤其在网络平台上,侵权产品公然售卖。肖某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张某某的著作权,更使张某某经济利益受损,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某将肖某某诉至翁源法院,要求肖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0元。
翁源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秉持着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肖某某进行释法说理,不仅明确指出肖某某恶意抄袭并销售侵权盲盒产品的行为已构成对张某某著作权的侵犯,还深入剖析了该行为给原创者张某某带来的经济损失。经过释法说理后,肖某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于是,其表达了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态度。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保障,著作权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创作者的辛勤付出与智慧结晶。而侵权者未经许可恶意抄袭并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不仅会给创作者带来经济损失,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阻碍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更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创作者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确权,留存创作过程中的各类证据,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有力维权。同时,也告诫社会公众,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参与、不协助侵权行为,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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