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社有诉被告何立新、何自祥民间借贷纠纷庭审预告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9-16 浏览次数:2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案号:(2020)粤0229民初851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
直播开庭地点:翁源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
审判员:陈紫英
书记员:林思敏
原告:何社有
被告:何立新、何自祥。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何立新是同乡,又是同年,平常称老同,2011年10月26日,被告何立新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提出借钱,原告问被告何立新有无人担保,被告何立新提出由被告何自祥担保,原告要何自祥打电话来。被告何自祥打电话给原告,说可以为何立新担保,原告接电话后,相信被告何自祥,被告何立新要求向原告借50000元,原告即借给被告何立新50000元,由被告何立新写下借条,被告何自祥口头向原告保证为被告何立新借款担保。2020年1月8日向法院起诉,2020年6月18日被告何立新同意和解,被告何自祥同意担保支付原告提出撤诉。2020年7月原告催俩被告,俩被告都说困难推诿,不归还给原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翁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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