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法院灵活执结欠薪案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539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汤某自2017年开始拖欠林某建筑工钱14000元一直不支付,2020年5月林某起诉至翁源法院要求汤某支付工钱,法院经审理,判决汤某应支付林某14000元及违约金。汤某拒不履行判决,林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17日一大早,林某打听到汤某出现在韶关市某工地,便把消息告诉执行法官,我院执行局局长何高兴立即带领执行局干警一行7人,奔赴韶关为林某追回欠薪。风驰电掣,马不停蹄,一个多小时,执行人员便来到了被执行人汤某所在的韶关市某施工工地。在该工地,执行法官核实被执行人汤某的身份后,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但汤某表示不愿意履行,执行法官马上将其带回法院。
执行法官召集林某和汤某到法院进行和解,刚开始汤某仍妄图耍赖,“我没有钱,我只是欠林某7000元,没有14000元那么多”,态度十分强硬,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析法释理,耐心劝导并进行教育。汤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推诿也躲不开法律的制裁,于是向亲戚、朋友借到钱,当场通过手机转账支付了6000元工钱给林某。同时法院从已冻结的汤某银行账户直接扣划1000元给林某。对未支付的7000元,汤某与林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汤某每月支付600元,并保证在2021年年底前履行完毕。林某高兴地领取了应得的部分工钱,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撤案申请书》,该案终结执行。
今年以来,翁源法院切实发挥司法保民生、促发展、稳大局的服务保障作用,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强化善意文明理念,为根治欠薪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翁源法院受理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执行案件25件,涉及农民工人数53人,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执结24件,执行到位金额99.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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