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法院高效执行,不足一个月解决住户困扰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11  浏览次数:912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翁源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宗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纠纷案,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案件执结仅用时二十几天,高质高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翁源县居民郭某连在新江镇有一处房产,即一栋二层楼房,该栋楼房与胡某华一栋三层楼房贴壁相邻,郭某连的二层楼房在建造时没有留出通道通往二层楼顶。十几年前,郭某连将该栋二层楼房出租给他人,直到2021年,郭某连才发现隔壁胡某华的第三层楼房开设了一条小门通往郭某连二层楼房的楼顶,并且楼顶被搭建了卫生间、菜园、星瓦棚等,并因此造成房屋天花板漏水、墙面剥落。郭某连认为该侵权占用行为系胡某华所实施的,故将胡某华起诉至翁源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胡某华拆除上述建筑。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胡某华称,该栋三层楼房是在2017年从前业主何某源处购得,当时就已经在三楼开通了小门并搭建了卫生间、菜园、星瓦棚等,故认为不应由其负责拆除上述建筑。

翁源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连二层楼房楼顶的建筑物虽不是胡某华所建,但顶楼空间和建筑物确实由胡某华实际占有、使用,由其负责拆除楼顶建筑物最为适宜。故翁源法院判决胡某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清理上述建筑物。但判决生效后,胡某华逾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于是郭某连向翁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翁源法院执行法官与胡某华取得联系,经法官释法说理,胡某华承诺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最后,在执行干警现场监督下,胡某华雇请了数名工人拆除、清理建筑物。在胡某华完成拆除、清理义务后,郭某连向法院递交了书面结案申请,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工作担负着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重要职责,翁源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担当,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动员自觉履行和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切实做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