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胡敏红名下位于翁源县新江镇双星村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130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本院将于20217410时起202175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1/09,户名: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胡敏红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胡敏红名下两处林地[林权证号:翁府林证字(2013)第20130105号及20130106]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总面积3651.47亩。其中,翁府林证字(2013)第20130105号尚有41年森林资源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翁府林证字(2013)第20130106号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1尚有42年森林资源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地块2尚有41年森林资源经营权及林权使用权。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察看,以林地现状为准,具体可向林权所在地职能部门了解,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起拍价:12503952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整数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实地看样时间统一通知。如需查看评估报告,请到本院查阅。

咨询看样电话:15914879673  联系人:谭女士

承办人:林法官、蔡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1-684123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具体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买受人取得标的物后,对林地及林木办理拍卖成交后的报备、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买卖交易、砍伐等事项需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其产生的税、费和砍伐、搬运、装车、运输、对外买卖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法律纠纷等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林木砍伐、搬运、装车、运输、对外买卖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法律纠纷等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标的物最终使用权面积、树木数量、树种、大小以接收时的现场实物和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权属登记文件记载数据为准。本院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存在面积、数量、树种误差、权属证书不全、查封担保抵押纠纷和保管运输、砍伐买卖、办证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本院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七、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翁源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关翁源支行营业室;

账号:9558852005001373311

填写缴款单时备注注明执行案号[2020)粤0229678],并通知承办法官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买受人需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由买受人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6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已通知了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网拍竞买号信息,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看样电话:15914879673  谭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0751-684123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西区龙仙大道1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

20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