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SK-II、兰蔻?翁源法院铁拳出击,让制假售假者付出代价!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15  浏览次数:51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SK-II和兰蔻都是享誉全球的高端化妆品品牌,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然而,正是由于SK-II和兰蔻的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引来了不法分子的觊觎。

近日,翁源法院审结一宗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SK-II、兰蔻化妆品案。被告人周某某伙同陈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未取得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大量生产、销售假冒的SK-II神仙水、兰蔻轻盈保湿柔肤水等高端化妆品,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和品牌声誉。

据悉,周某某等人自2021年8月起,在福建、广东等地设立生产窝点,开始合作生产假冒的SK-II神仙水,其中陈某某负责提供机器、料体、瓶子等原材料,陈某某另雇请梁某某在生产窝点负责把控产品质量。周某某等人共生产了约11000支假冒的SK-II神仙水,价值约314万元,对外售出SK-II神仙水1100支,获利约33万元。2022年5月,周某某等人又开始在福建生产兰蔻轻盈保湿柔肤水,短时间内,该生产点便生产了约6000支假冒的兰蔻轻盈保湿柔肤水,价值约24万元。

翁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翁源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该案经韶关中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该案例旨在提醒广大群众要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坚决而有力的,任何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识别能力,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商品的商标、包装、质量等信息,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