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诉求点,厘清争议点,寻找共赢点——“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高效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13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翁源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大额标的的民间借贷纠纷。

案情简介:黄某林、黄某明系好友关系及生意合作伙伴关系。2013年10月,两人因生意周转需求共同向杨某借款500000元,约定黄某林、黄某明以月利率2%计付利息给杨某。借款后,黄某林、黄某明向杨某支付了2016年4月之前的利息,但未偿还此后的利息,亦未偿还过借款本金。经杨某多次催收还款,黄某林、黄某明仍未偿还借款,杨某遂以黄某林、黄某明为被告向翁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742916元。立案阶段,翁源法院将案件先移交给调解室,由韶关仲裁委办公室驻点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过程:调解初始,杨某因此前多次催收还款均未得到回应而心存怒气,并表示如两被告不能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自己坚决不调解。调解员首先安抚杨某情绪,并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双方意见。黄某林、黄某明表示,并非自己不愿意还款,而是因生意经营不良,导致资金链断裂,也因此产生了其他经济纠纷,因此未能依约还款,尤其是现在杨某请求的利息已经远超本金金额,面临高额的利息,更是无法负担。随后,调解员与杨某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其诉求,并告诉杨某当前阶段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两被告确实是债务缠身,即便本案判决胜诉,如两被告无力偿还借款,胜诉判决也是一纸空文,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意见,实际上属于以退为进,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杨某表示,自己非常理解两被告因生意经营不良而面临的困境,但是借款确实拖欠太长时间,且自己现在也确实急需用钱,如两被告能尽快还款,其愿意接受调解。

在倾听双方意见后,调解员给出一个居中的调解方案,即:考虑到杨某急需用钱及被告负担能力有限的情况,建议杨某放弃追索部分利息,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由被告先将本金偿还给杨某,既解决杨某的燃眉之需,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的负担。

在调解员的调和及引导下,杨某表示,被告之前确实是按照月利率2%支付了两年多利息,自己获取了一定的收益,两被告也确实是因为经济困难才未能及时还款,考虑到与两被告也是多年朋友,承诺只要两被告能在2023年12月前将借款本金500000元全部偿还,其放弃对利息742916元的追索,但如果被告未依约还款,其仍然保留对利息742916元的追索权利。两被告在听到杨某表态后,对杨某的理解及大度表示感谢,并承诺一定会尽力将借款本金500000元如期偿还给杨某。

至此,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调解员立即将调解协议提交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此次纠纷顺利、圆满、高效得到化解。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翁源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缩影,也是翁源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推动诉源治理及多元解纷、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翁源法院将继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省时省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在民事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正与效率”及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