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翁源法院迅速执行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次数:282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翁源法院成功执结一宗返还原物纠纷案,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翁源法院迅速行动,49天办结该案,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护航翁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被执行人郑某、刘某是翁源县原坝仔粮所的职工,1995年起,郑某、刘某租住在原坝仔粮所位于翁源县坝仔镇某路的房屋,2005年4月至今,二人一直未再支付过涉案房屋的租金,且一直占用涉案房屋至今。涉案房屋的登记所有权人是原坝仔粮所,属于国有资产。翁源县粮食企业撤并后,翁源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已经将涉案房屋的管理权移交给坝仔镇政府。郑某、刘某与原坝仔粮所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二人已经领取经济补偿金,二人与原坝仔粮所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该案经翁源法院一审、韶关中院二审最终判决郑某、刘某将涉案房屋返还给翁源坝仔镇政府。

该案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翁源坝仔镇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翁源法院执行局依法向郑某、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二人未履行义务且拒绝配合。经过翁源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深入沟通、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申诉途径等,被执行人在一周内主动搬离所占用房屋,法院及时迅速查封了涉案房屋,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经济发展,时不待我”。翁源法院一直在执行效率上下功夫,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的权益,以高效司法快速清除国企改革遗留障碍,为老国企园区经济转型、蝶变腾飞铺就快速发展跑道,助力翁源经济高质量发展。